基础部,各系,各附属医院:
根据国家基金委有关项目管理规定,科研部定于2010年12月对我校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:
科研部拟采取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安排自行拟定检查时间、集中组织、科研部派人督察的方式,对我校承担的2007年(学校抽检的项目可不再重复检查)、2008年、2009年获得资助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。
二、检查时间:
2010年12月(具体时间各单位自定后上报)
三、检查地点:
各单位自定后上报
四、汇报内容:
1、项目总体预期目标完成情况;
2、研究所取得的具体进展及阶段性成果;
3、论文、奖励、专利以及人才培养成果;
4、项目实施过程中,对原计划有无修改并说明原因;
5、存在的问题、建议等。
五、相关要求:
1、检查的项目采用现场多媒体答辩方式,项目负责人汇报不超过10分钟,评审专家置疑5分钟。
2、请项目负责人务必参加课题汇报,原则上不得委托其他人。若因出国等其他原因无法到场,负责人所在单位和科室必须委派项目组成员或代理人到场答辩,否则科研部将按照有关管理规定,撤销或中止该项目,冻结或退回研究经费。
3、各单位在拟定课题检查计划后提前两天报科研部计划处,检查后并将检查结果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以书面形式上报。
4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进展检查工作,按学校统一要求,积极开展项目检查答辩工作。
科研部
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